SBTi企业净零标准V2版已发布。这对碳市场意味着什么?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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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过两年的利益相关方磋商,“基于科学的目标倡议”(SBTi)发布了《企业净零标准2.0版》(CNZS V2.0)。对于碳市场而言,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发现意义重大:碳信用额不再是企业净零战略的边缘内容——它们已被正式纳入该框架,且对于大型企业而言,从2035年起,使用碳信用额将成为强制性要求。

本博客重点探讨新标准对碳信用额的具体影响、相关规则的运作机制,以及市场未来可能的发展趋势。

发生了什么变化——以及原因

CNZS V2.0 对 SBTi 的方法进行了重大修订。与上一版本相比,标准 V2 中近 40% 的内容是全新的;其余 60% 则是对先前方法的修改。 

SBTi 已将自身定位调整为“转型伙伴”,从一个侧重于目标雄心的框架,转变为一个同时提供实施指导的框架。这一转变反映了 SBTi 在咨询过程中收到的反馈:即在所有排放范畴内实现绝对脱碳难以达成——这并非源于承诺不足,而是由于诸多企业难以控制的因素,从供应链的不透明性到低碳技术商业化规模化进程缓慢等。

实际上,碳信用额现已被公认为企业实现净零排放工具箱中合法的一环——目前属于自愿性质,而从2035年起则将成为强制性要求。

持续排放责任(OER)框架

碳信用额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全新的“持续排放责任”(OER)计划。OER 认可企业在应对“持续排放”方面的气候贡献——即在目标时间范围内持续排放的所有范围内的温室气体,这些排放量超出了企业通过其经核证的目标所必须减排的范围。

该评估框架分为三个连续阶段,并对A类企业(大型企业以及来自高收入国家的中型企业)和B类企业(小型企业以及来自低收入国家的中型企业)分别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1. 可选的表彰计划。

参与该计划的企业将按三个等级进行评定:

  • 承诺:通过建立减排预算或支持经核实的减排成果(VMOs),至少减少1%的持续性范围1–3排放。 
  • 高级:通过20美元/吨二氧化碳当量(tCO₂e)的贡献预算或VMO,将1–3类持续排放的减排覆盖率提升至至少10%,具体包括100%的1–2类持续排放,以及额外的3类排放。
  • 领导力:
    • A类企业:通过以下方式抵消100%的持续性范围1-3总排放量:(1) 设立每吨80美元的减排贡献预算;(2) 使用该预算购买与所覆盖排放量相当的经核证减排成果(3) 将剩余的减排贡献预算用于购买额外的经核证减排成果和/或支持其他符合条件的气候行动。
    • B类企业:对100%的持续性范围1-2排放以及必要的额外范围3排放进行减缓,确保总覆盖率至少达到持续性范围1-3总排放量的10%,具体通过以下方式实现:(1) 设立每吨80美元的贡献预算, (2) 使用该减排贡献预算购买与所覆盖排放量等量的经核证减排成果,以及(3) 使用剩余的减排贡献预算购买额外的经核证减排成果和/或支持其他符合条件的气候行动。

制定捐助预算的公司必须将资金用于支持以下任何一项气候行动类别:

  1. 经核实的减缓成果
  2. 事前减缓资金
  3. 低碳或零碳研究与创新
  4. 有助于减缓气候变化的成果
  5. 适应与韧性资金
  6. 损失与损害赔偿资金

选择不参与自愿阶段的企业,必须在“目标验证”阶段向SBTi提交说明——这隐含着参与该阶段已被视为行业惯例。

2. 自2035年起强制实施碳移除(A类企业)。

自2035年起,大型企业必须通过符合条件的碳移除措施抵消其范围1至3排放量的至少1%,并在此后呈线性增长,直至在实现净零排放目标之年(最迟2050年)达到100%。已用于自愿性OER认证计划的VMOs不得在满足此项要求时重复计算。

在纳入统计的排放量中,归因于长寿命温室气体(CO₂、N₂O 和卤素)的排放量中,至少有 10% 必须通过长寿命碳汇(即能够将碳储存数百年至数千年的碳汇)来抵消。这一比例还将呈线性增长,并在净零排放年达到 100%。短寿命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可通过短寿命和长寿命碳汇的任意组合来抵消。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2035年设定的百分比仅为一项示意性要求,旨在引导企业逐步承担起对其2035年及以后持续排放所产生影响的责任。SBTi将在《企业净零标准》(第3版)的下一次重大修订中对相关标准进行审查,以反映当时最先进的科学认知。

3. 净零中和(所有企业,在其净零目标年份)。

在净零目标年及之后,所有企业(包括A类和B类企业)必须将范围1至3的排放量降至零或残余水平,并通过符合条件的碳移除措施抵消任何剩余的残余排放。长寿命温室气体的残余排放必须通过长寿命移除措施进行抵消;其余残余排放可采用短寿命、长寿命或两者的组合方式进行抵消。

企业必须披露用于抵消的碳移除量是否已获得东道国授权,并说明是否需进行相应的调整(CA)。SBTi建议企业不要将碳移除量同时计入国家自主贡献(NDC),并在可行的情况下进行相应的调整。 

在V2框架下,什么算作碳信用额?

本标准规范了“经核实的减缓成果”(VMOs)的使用——这是一种定义明确的减缓成果子集,其特征在于:属于事后核查、经独立第三方核证(例如,依据碳信用标准进行核证),且在申领时被永久注销,且不会被其他主体同时申领。

VMO 必须从以下一项或多项派生而来:

  • 公司价值链以外来源的减排量
  • 碳封存或二氧化碳去除
  • 保护、恢复或增强自然碳汇

所有产生VMO的活动必须符合以下最低完整性标准:

  • 由采购公司进行的、有据可查的项目级尽职调查
  • 保障人权、生物多样性以及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IPLC)的权利
  • 无碳锁定
  • 对方法、成果及惠益分享安排进行透明的报告
  • 额外性
  • 逆转风险防范措施
  • 独立、经认证的第三方保证

SBTi 计划制定一套正式流程,用于根据这些标准认可现有的第三方框架和标准,但上述最低标准仍然适用。

这对市场意味着什么?

碳信用额是企业实现净零排放的预期组成部分

关于不参与自愿性OER计划的披露要求明确传递了一个信号:SBTi将碳信用额视为可信净零战略的标准组成部分。这一温和但意义深远的信号,可能会改变投资者、客户及民间社会等利益相关方对遵循《净零战略》(NZS)及更广泛目标的企业所抱有的预期。

随着大型企业自2035年起逐步实施强制性碳移除措施,市场如今首次基于监管框架,出现了明确且日益增长的需求信号。预计需求将显著上升——尤其是考虑到企业目前的采购量远不足以达到核算门槛,更遑论满足碳中和需求。 

Sylvera 的建模结果显示,即使在三种新主张仅被适度采纳的情景下,预计到2030年,由SBTi驱动的碳信用额需求也将增长近170%。在更乐观的情景下,到2035年需求量将接近11亿吨。

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获得正式认可

VMO的定义值得特别关注——重要的是,其范围不仅限于移除。该定义明确涵盖了旨在“从位于公司

“价值链”,以及将“保护、恢复和增强自然碳汇”纳入其中,是对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NBS)的重要认可。鉴于SBTi此前因2023年出现的关于NBS项目完整性的担忧而一直不愿承认碳信用额,这一点尤为值得注意。通过明确纳入自然要素,CNZS V2.0为企业净零战略中的NBS投资开辟了一条获得正式认可的途径。 

2035年起实施的长期碳移除要求确实使得基于技术的碳移除方法在长期温室气体中和方面更具优势,但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NBS)在自愿阶段以及针对短期温室气体的覆盖方面仍具备明确的适用资格。

这种“大帐篷”策略是一项值得欢迎的转变;它体现了对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NBS)的尊重,这些方案不仅对推动自然恢复至关重要,而且关键在于,它们为市场提供了更易获取、更具可扩展性且更具成本效益的选择。

项目级尽职调查提高了质量标准

碳信用额使用量的激增必须建立在高完整性的保障之上。事实上,SBTi 的最低完整性标准明确要求企业在项目层面开展自己的“有据可查的尽职调查”。 

这不仅仅是购买带有第三方认证标签的碳信用额。它凸显了独立项目层级分析的重要性——而这Sylvera评级所提供的评估类型。Sylvera 评级框架以分析项目在四个关键支柱(碳核算、增量性、持久性和协同效益)上的完整性为核心,符合SBTi的最低完整性标准,为买家和投资者的决策提供尽职调查机制,并帮助其识别值得投资的优质碳项目。

尽管市场目前倾向于选择高诚信度的碳信用额,但预计该标准将进一步强化对质量的重视。这一转变给供应方带来了更大的压力,促使他们提高项目标准。

相应的调整:一项即将到来的要求

最初的草案曾提议将认证机构(CAs)列为强制性要求;但由于对东道国准备不足及信贷供给受限的担忧,这一提议被撤回。SBTi已表示将在该标准的未来版本中重新审议这一要求,这意味着认证机构在《中国国家标准》(CNZS)的后续版本中仍有可能成为强制性要求。

SBTi的建议凸显了自愿市场与合规市场之间日益紧密的联动。认证机构(CAs)是这一趋势的核心。尽管自愿碳市场(VCM)历史上一直独立于第6条机制运行,但市场对代表“峰值合规资格”和“市场通用性”的“超级信用额”的青睐日益增加,正推动需求进入一个新时代。 《CNZS V2.0》在提及认证机构时,进一步强化了这一趋势。认证机构在自愿碳市场中的作用日益稳固,这凸显了在构建更一体化全球市场的同时,必须解决东道国能力建设问题的必要性。

对于目前投资碳信用额度的企业而言,了解哪些项目有望获得东道国批准至关重要。Sylvera 的“第6CORSIA 追踪了各国获得批准的可能性,以及各司法管辖区的认证机构(CAs)。

结论

将碳信用额正式纳入SBTi的《企业净零标准》是碳市场(VCM)发展历程中的里程碑事件。此举确立了碳信用额作为企业净零战略中可信且必不可少组成部分的地位,并开辟了一条结构化的需求路径,该路径将在2035年及以后持续增强。

该标准的完整性要求明确指出,并非所有碳信用额都符合资格:项目层面的质量评估、增量性以及第三方核查是不可或缺的。对于正在考虑购买哪些碳信用额的企业,以及希望了解哪些项目类型将从这一结构性需求中获益最多的投资者而言,具备在项目层面评估碳信用额质量的能力至关重要。

如需进一步了解我们如何根据CNZS V2.0标准对碳信用额需求进行建模,请点击此处 Sylvera分析报告。如需了解我们对新标准下大宗商品证书和环境属性证书的分析,请点击此处阅读。

SBTi CNZ V2.0 与碳市场:常见问题解答

SBTi V2 下的三个 OER 认可等级分别是什么?

“持续排放责任”计划推出了三个可选的认证等级。“参与级”要求通过碳定价或经核实的减排成果,抵消至少1%的持续性范围1-3排放量。“进阶级”要求抵消100%的持续性范围1-2排放量,并额外抵消足够的范围3排放量,以达到按每吨20美元计算的10%总体覆盖率。 “领导级”(A类)要求通过每吨80美元的贡献预算购买经验证的减排成果,以实现持续性范围1-3排放总量100%的减排,剩余资金用于支持其他符合条件的气候行动。

根据SBTi V2标准,经核实的减排成果必须满足哪些完整性标准?

经核实的减排成果必须为事后核查,且发生在报告年度之前的五年内。这些成果必须确保额外性,包含逆转风险保障措施,并由独立且经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核证。在项目层面,企业必须开展有据可查的尽职调查,确保涵盖人权、生物多样性以及原住民和当地社区权利的保障措施,避免碳锁定,并充分披露有关方法学、成果及利益共享安排的信息。 关键的是,用于OER计划的经核证减缓成果不得计入范围实施目标,也不得从温室气体清单中抵消。

在SBTi V2框架下,2035年将发生什么?这为何重要?

从2035年起,碳移除将成为所有A类企业(即所有国家的大型企业以及高收入国家的中型企业)实现净零排放路径的强制性组成部分。覆盖要求从范围1-3排放量的1%开始,并以线性增长的方式在净零排放目标年达到100%。 这些企业还必须支持长期碳移除,其规模至少应达到长期温室气体(CO2、N2O、卤素)覆盖排放量的10%,并线性递增至净零目标年时的100%。已用于自愿性OER认证计划的经核证减排成果,不得重复用于满足2035年后的这些要求。

“净零”目标年份的要求对碳移除意味着什么?

在净零目标年,所有企业(包括A类和B类企业)必须通过碳移除活动,在同一报告期内实现经验证的减排成果,从而抵消所有剩余排放。 长寿命温室气体的残余排放必须专门通过长寿命移除措施进行中和。企业必须直接承担中和所有范围1残余排放的责任,但可与价值链合作伙伴共同承担范围3排放的中和责任。企业还必须报告用于中和的移除信用额是否已获得东道国授权,并说明是否需进行相应调整;SBTi建议不要使用已计入各国国家自主贡献(NDCs)的移除量。

SBTi V2 的实施时间表是怎样的?

《企业净零标准》第2.0版将于2027年1月31日生效,过渡期为2027年第一季度至2028年第一季度。 基于V2.0版本的目标验证服务将于2027年第一季度启动,但企业可继续依据《近期标准》V5.3版和《企业净零标准》V1.3.1版提交材料,直至2028年1月31日。该标准指出,V2版中引入的标准将在V3版中进行审查,这意味着2035年的要求及其他条款仍可能在未来进行修订。 鉴于构建采购基础设施、质量评估能力以及制定经核证碳移除的多年度供应策略均需较长准备周期,企业应即刻着手规划以应对更新后的指导方针。

关于作者

Ben Rattenbury
Sylvera政策副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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