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移除与碳减排:一种危险的转移视线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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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 Rattenbury
Sylvera政策副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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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而言之

正如近期众多报道所展示的那样,这些报道聚焦于知名机构 的大额投资,人们对二氧化碳移除技术的关注度已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一种日益流行的观点认为,现在投资以扩大移除规模,将有助于控制气候危机。与此同时,其他类型的碳信用额正越来越多地被视为诚信度不足,且力度太小、为时已晚。 

那么,为了将全球升温控制在1.5℃以内,大家是否都需要立即将重心转向碳移除?简而言之:不。气候危机是一个多方面的难题,需要运用多种手段来应对。碳移除固然重要,但陷入“非此即彼”的争论只会弊大于利。

什么是移除量和避免排放量?

A 移除 抵消额是一种可交易单位,代表从大气中移除的1吨二氧化碳(或与其他温室气体——GHGs——相当的量)。

实现这一目标的方法多种多样,包括重新造林、加快岩石的化学反应速率,或是从空气中捕获二氧化碳(即直接空气捕获——DAC),并将其储存在地质层中。 

一个 避免的 减排信用额也代表1吨二氧化碳当量。在此情况下,该信用额用于资助一个项目,以帮助防止原本会发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例如,它可用于保护原本面临被砍伐风险的森林,或资助更有效的废物管理方案以减少甲烷排放。 

搬家抵扣额是否意味着服务质量更高?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理解“质量”对碳信用额而言意味着什么;这 Sylvera 全部意义所在。根据项目类型的不同,关键考量因素包括:避免或清除的碳排放量、项目的增量性(即这些排放原本可能无法被避免或清除的可能性),以及碳被永久隔绝于大气层之外的程度。 另一个重要考量是该项目是否带来协同效益,即除了对碳的影响之外,还为人类、动物或环境带来的更广泛益处。 

信用额类型本身并不能简单地作为衡量质量的标准。我们对市场上最大型项目的深入分析发现,既有项目设计存在严重缺陷的减排信用额,也有质量极高的减排信用额——反之亦然。只有深入考察每个项目的具体特点,我们才能了解其质量优劣。

尽管碳移除项目出现了多种新兴方案,但大多数项目的规模仍然非常有限。目前有两种类型的碳移除项目备受关注:基于自然的碳移除和直接空气捕获(DAC)。让我们来探讨一下这两类碳移除信用额与碳减排信用额之间的区别:

规避

(即REDD+、节能灶、可再生能源)

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

(即 ARR)

直接空气捕获

(DAC)

质量(仅考虑气候影响) 从差到非常好 从差到非常好 目前下结论还为时过早——虽然质量可能很高,但围绕其生命周期影响的具体担忧依然存在
本十年潜在影响的规模
(十亿吨/年)

(十亿吨/年)

(百万吨/年)
每吨的大致成本 10-15美元 15-30美元 600–2,000美元
协同效益 在一个从小到大的光谱上 在一个从小到大的光谱上 零,可能为负

全局

在权衡碳移除与碳减排配额时,第二个需要考虑的因素是这些项目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背景下将发挥的作用。同样,认为碳移除配额具有更高“环境完整性”的观点是一种笼统的看法,未能反映现实中的细微差别。 

让我们来看看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提出的将全球变暖幅度控制在1.5°C以内的路径:

到2050年之后,我们需要实现大气净零排放,甚至可能需要实现负排放。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认识到,为此,碳移除将至关重要,因为即使到2050年,我们也尚未开发出能够避免全球100%排放的技术。

从短期来看,一个明确的信息是:要想有希望实现全球气候目标,我们必须在短期内大幅削减温室气体排放。 

难道我们不能利用这项能从空气中吸收二氧化碳的惊人技术,直接清除所有排放吗?尽管像直接空气捕集(DAC)这样的技术清除方法确实具有一些显著优势——主要是其极高的持久性——但出于以下几个原因,将所有希望都寄托于此不仅是个糟糕的主意,而且根本行不通:

所需清理的规模

目前,碳捕获与封存技术的规模远未达到我们当前的需求。即使按照最乐观的预测,即便我们能够迅速且大规模地推广这些技术,我们也等不起。我们必须在本十年结束前将排放量减半。累计排放量至关重要,而我们已经触及了将全球变暖控制在1.5°C以内的绝对上限。 

费用

平均而言,清除一吨二氧化碳的成本比从源头避免其排放高出数个数量级。我们或许希望情况并非如此,但用于应对气候变化的预算毕竟有限。如果将资金投入到从源头避免排放上,我们能取得更大的成效。需要明确的是,我们确实需要投资于扩大碳清除规模。但这并非应对气候变化的唯一有效途径。

科学上的不确定性

研究表明,从大气中移除一吨二氧化碳对气候产生的影响,并不等同于从源头防止这一吨二氧化碳的排放。当科学家们考虑到与碳汇之间的复杂相互作用时,他们发现,与从源头避免排放相比,移除二氧化碳所产生的气候效果不同,且成效较低。移除规模越大,这种影响就越显著。

协同效益

通过碳市场为减排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其效益远不止于碳减排,而这一点是许多碳移除项目(尤其是技术性方案)所不具备的。此类例子不胜枚举:从保护亚马逊雨林带来的无价生物多样性效益,到提供清洁炉具带来的健康效益,再到绿色能源项目对全球南方国家发展产生的影响。

解决方案是什么?风险分级管理原则

鉴于这种令人担忧的全球形势,企业该如何应对?

  1. 每个人和每家公司都应减少自身的排放

首先,应尽可能减少企业自身的内部排放。具体措施包括将车队改用电动车,或采用更节能的生产工艺以降低能源消耗。

  1. 价值链减缓措施

其次,减少价值链中的排放(包括与商品、服务及供应链相关的任何排放)。应尽快且尽可能全面地投资于减排工作,并推动供应商、客户及其他利益相关方采取同样的行动。

  1. 通过购买高质量碳信用额,支持全球范围内的减排工作

第三,支持尽可能广泛、尽可能迅速地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努力。许多减排活动都伴随着高昂的初期成本或机会成本。这一点在“全球南方”尤为明显,因为该地区推动短期经济增长的活动往往对环境造成极大破坏。碳市场是我们目前所能利用的最佳机制,既能为减排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又能激励其实施,从而推动清洁发展。

  1. 投资于搬迁业务扩展

由于我们未能更早、更果断地采取行动来缓解气候变化,这意味着我们需要从大气中清除至少一部分二氧化碳,并继续清除那些在技术上无法避免的排放。目前我们所看到的投资对于确保这些技术能够大规模可靠地应用至关重要。

结论

碳抵消本身并非坏事,也并非多余或浪费金钱。避免排放所产生的碳抵消亦是如此。以牺牲一方为代价来推广另一方,不仅是对复杂问题的过度简化,甚至可能对我们的气候变化应对工作造成实际损害。 

打个比方:当浴缸里的水已经溢出来时,光是擦地板是不够的。我们需要关掉水龙头。 

大气中的温室气体也是如此。我们需要在价值链各环节采取减缓措施,需要为全球范围内的减排行动提供资金,还需要投资于扩大碳移除规模。如果我们继续鼓吹“非此即彼”的论调,最终可能会扼杀对减排项目至关重要的投资,届时实现1.5℃温控目标便再无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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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 Rattenbu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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