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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关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即ESG)的企业和投资者而言,最近一个无处不在的词就是“信息披露”。这个词引发了许多疑问:它究竟意味着什么?为何会成为如此热门的话题?又将如何影响企业和自愿碳市场?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些问题,涵盖我们目前所了解的一切,并展望未来的发展趋势。
什么是气候相关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就其运营、财务表现及风险向公众提供的信息。其目的是向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透明度,以便他们能够基于充分信息对公司做出决策。此类信息包括年度报告、财务报表以及向监管机构提交的披露文件。
气候相关披露特指关于气候变化及其环境影响的报告信息。这可能包括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其面临的气候变化带来的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以及企业为应对这些风险并把握净零转型带来的机遇所制定的管理策略。
信息披露的重要性
在经济快速向应对气候变化和减缓气候变化转型的背景下,有关企业气候影响和风险的信息对于评估其长期生存能力至关重要。企业对可持续发展的承诺也会对其声誉产生影响——展现气候领导力的企业更受消费者和投资者的青睐。
重点举措
多项举措为监管机构提供了指导,说明应要求企业披露哪些信息,同时也为希望自愿披露气候相关信息的企业提供了指引。

为什么现在突然引起了这么大的关注?
关于气候相关信息披露的工作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直在持续推进。然而,这一议题如今正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过去几年间,随着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工作组(TCFD)发布自愿性指引、全球各国监管机构采纳该指引,以及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自愿披露气候相关信息,该领域取得了长足进展。
在过去的12个月里,随着指导方针的扩展,气候相关披露对价值创造模型(VCM)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其中新增了披露碳信用额交易活动的要求。国际可持续性准则理事会(ISSB)发布了两项报告标准。其中S2标准要求企业报告其计划如何利用碳信用额抵消温室气体排放,以实现任何温室气体净排放目标。 该指引已纳入CDP的报告模板,新加坡等监管机构也已表示有意将其纳入法规。此外,包括欧盟和加利福尼亚州在内的多个司法管辖区的监管机构,正在扩大气候相关披露规则的范围,以涵盖碳市场活动。与此同时,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仍在审议相关规则草案。
时间轴

国际概况
像国际可持续标准委员会(ISSB)这样的倡议旨在促进国际标准的一致性,并为跨国公司提供互操作性支持。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些司法管辖区开展业务的公司通常受该立法约束,即使其总部设在其他地方。在过渡期内,随着各国审议这些准则并将其纳入法律,各国的要求各不相同。那么,全球主要司法管辖区的现状如何?
美国
美国目前尚未出台要求披露气候相关财务信息的全国性法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即将出台的法规将要求进行某种形式的披露,但具体范围和时间表尚不明确。各州,尤其是加利福尼亚州,正在制定相关法规,这些法规很可能将涵盖大量企业。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关于气候相关披露的改进与标准化
什么?
2022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出了标准化规则,但这些规则遭到了部分企业和政界人士的反对,他们担心这会给企业带来负担。
什么时候?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本应在数月前发布最终规则,但我们目前尚不清楚该规则何时出台,也不清楚其具体内容,不过我们预计其适用范围将比最初提议的更为有限。
加利福尼亚州议会第1305号法案
什么?
最近的参议院第253号和第261号法案均包含与气候相关的披露内容,但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众议院第1305号法案,该法案涉及VCM披露。
谁?
基于碳信用额使用提出主张的企业,以及从事碳信用额营销或销售的企业,必须就碳信用额及其相关属性(如所采用的标准和方法)进行报告。该法律的适用范围尚不明确,因为它并未明确界定在加利福尼亚州“经营”或“提出主张”的具体含义。 违规行为将面临每日2,500美元的罚款,最高罚款金额为50万美元。
什么时候?
该法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生效,适用于在加利福尼亚州营销或销售碳信用的任何公司。
英国
英国在将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工作组(TCFD)的建议纳入正式监管方面处于领先地位。然而,其披露制度目前尚未要求报告碳市场活动。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将于明年就更新监管规定展开咨询,并已表示这些更新将与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的指引保持一致。此外,该监管规定也可能根据转型计划工作组(TPT)最近发布的指引进行扩展,该指引包含与碳信用额相关的全面披露要求。
SECR
什么?
《企业可持续性报告准则》(SECR)要求披露以下内容:总能耗、范围1和范围2排放量、排放强度比率、为提高能源效率所采取的措施,以及用于计算报告指标的方法说明。
谁?
所有在英国上市的公司,以及符合以下两项或以上最低标准的私营公司和非营利组织:拥有250名员工、年营业额达3600万英镑,或资产负债表总额达1800万英镑。
什么时候?
该规定目前已在英国约12,000家企业中实施。该政策于2019年4月1日正式生效。
CRFD
什么?
《气候相关财务披露》(CRFD)在很大程度上基于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工作组(TCFD)的框架,要求企业就其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八个方面进行披露。该框架并未明确要求披露碳排放量,因为所有根据CRFD进行披露的企业也必须根据《可持续性披露条例》(SECR)进行披露。
谁?
所有英国上市公司,以及任何在英国注册、员工人数不少于500人且年收入不低于5亿英镑的公司。
什么时候?
自2023年4月起,各公司必须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此类信息。
欧盟
欧盟一直是重大可持续发展报告法规的先行者,通常为其他全球监管体系指明方向。近期的工作重点在于整合各国监管机构和法律法规之间支离破碎的局面。
目前,欧洲议会正在审议多项相互关联的可持续发展立法,其中最关键的是《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最新消息显示,《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ESRS)的某些内容将推迟两年实施,但关于价值创造管理(VCM)披露的要求不会受到影响。
CSRD
什么?
CSRD披露将与年度财务报告同步进行,并须接受审计鉴证。对于违规行为,将采取公开谴责、责令改正以及处以罚款等措施。
CSRD将要求企业披露的内容不仅限于范围1-3排放和气候风险,还需涵盖ESRS中概述的12项ESG要素。支柱E1涉及气候变化,要求企业披露为自身运营以及整个价值链所购买和注销的碳信用额数量。 用于碳信用额项目的项目融资也必须予以披露。如果企业已作出碳中和声明或设定净零目标,则需进一步披露相关信息,包括所使用碳信用额的可信度和完整性。
谁?
根据《企业可持续性披露条例》(CSRD)的规定,将有超过50,000家企业被要求进行披露,其中包括所有总部位于欧盟的上市公司以及总部位于欧盟的大型私营机构。此外,《企业可持续性披露条例》还具有域外效力,这意味着在欧盟境内开展重要业务的非欧盟注册实体也必须遵守该条例的某些披露要求,这将影响约10,000家非欧盟企业。
什么时候?
《企业可持续性报告条例》(CSRD)已正式生效,目前正处于分阶段实施阶段。此前已受《非财务报告指令》(NFRD)约束的实体,正着手准备于2025年提交首份报告,报告将基于2024年的数据。所有公司必须就其首年报告获得第三方提供的有限保证。
为未来做好准备
信息披露监管的发展方向已然明朗。可持续性报告要求的严格程度正迅速与财务报告看齐。尽管具体条款和确切时间表仍存在一些不确定性,但企业审慎的做法是主动为气候相关披露法规做好准备。这包括建立数据收集框架和制定报告流程。
在自愿碳市场(VCM)活动的信息披露方面,监管力度有所加强。目前碳市场上五花八门的自愿性标准和机制,最终将演变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监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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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CDP将于2024年起采纳国际可持续准则委员会(ISSB)的指引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财务信息披露的一般要求》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均于2023年发布)







